分级诊疗服务
(一)国外分级诊疗
英国于1948年建立了国家医疗服务体系(National Health System,NHS),由三层级组成:第一层级是以社区为主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网络;第二层级为地区综合医院;第三层级为跨区综合医院、跨区专科医院负责紧急救治和疑难病症诊治并承担科研任务。诊所之间、医院之间、诊所与医院间网络实现互通。
德国医疗服务体系大致分为4部分:一是开业医生,主要负责一般门诊检查、咨询等;二是医院,负责各种形式的住院治疗;三是康复机构,负责经医院治疗后的康复;四是护理机构,负责老年以及残疾者护理。医院服务体系从下至上分别为:社区服务级医院,跨社区服务级医院,中心服务级医院和大学附属医院。
(二)我国分级诊疗
1.分级诊疗的定义
分级诊疗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,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,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。
2.分级诊疗目标
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。
3.基层健康服务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定位
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、护理院等(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)为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、康复期患者、老年病患者等提供治疗、康复、护理服务。
4.基层健康服务机构实现分级诊疗目标的条件
(1)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
(2)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
(3)建立健全基层分级诊疗保障机制
①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。
②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。
③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。
④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。